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切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汉中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放区域:从2024年2月1日零时起,按照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的通告,城固县境内除五堵镇、天明镇、二里镇、小河镇、双溪镇以外的各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平坝村组均为禁放区域。
二、莲花街道各村(社区)均为烟花爆竹禁禁售放区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妨碍执行公务的,从严从重处罚。
三、广大人民群众应当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并向属地镇(街道)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举报电话:城固县应急管理局:0916—7211773
城固县公安局:0916-7212806
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16—7366101
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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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 芬
校对|何知静
审核|陈苗涛
来源|莲花街道环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