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一村被征地!补偿标准:10.3万元/亩!

文摘   2024-11-25 20:00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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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48条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稷山县2024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地块一征收范围:位于稷峰镇涧东村,总面积1.1660公顷,涉及稷峰镇涧东村。地块二征收范围:位于稷峰镇涧东村,总面积1.5083公顷,涉及稷峰镇涧东村。土地用途:物流仓储用地。二、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稷山县2024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使用,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三、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晋政发〔2023〕12号)和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征地补偿标准:10.3万元/亩。来源:稷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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