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天(11月11日)
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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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类人禁止从事学前教育行业
● 一类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 另一类是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
此外,第八十条还针对幼儿园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儿童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要求幼儿园或者有关部门要依法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幼儿园或者教育部门发现幼儿园教职工有违规行为的,要根据情节的轻重,结合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所在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予以批评教育;对于有法律规定的从业禁止情形的,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幼儿园聘任工作人员
需做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
● 要求加强人员配备,制定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 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 强化待遇保障,规定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要求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 加强培养培训,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
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
● 加强幼儿园专业指导,引导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成长。
● 规范保教行为,研究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
● 强化保教质量评估,深入推进幼儿园督导评估,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幼儿园聚焦保教过程,加强自我评估,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 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继续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平台,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宣传,传播正确育儿理念和知识,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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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新闻联播
编辑:姜丽婷
责编:吴璟
审核: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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