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除夕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
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七支队九大队执法人员
在开展道路巡查期间发现
有一名行人在G1013海张高速
K1249+900米附近
应急车道上行走
执法人员立即靠边停车
上前了解情况
经询问得知
该群众为附近村庄村民
为了图方便,抄近路回家
便翻越隔离栅进入高速公路
执法人员对该男子进行了普法教育
指出其横穿高速的行为
不仅危及自身安全
也可能给过往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该男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
承诺以后不会再这样做
随后
执法人员护送其安全离开高速公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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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 非机动车上高速的危害
危害个人生命安全
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危害公共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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