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一项“民心工程”,要高质量、有温度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让群众更懂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依法合理有序表达诉求,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案例一
2024年7月,陈某携带信访材料前往龙岩市政府非信访接待场所进行信访、闹访,经劝阻无效。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四)(五)项之规定,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二
潍坊市昌邑市王某某父子,在其诉求已由法院依法判决的情况下,仍主张过高无理利益诉求并越级上访,蓄意以访施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西安市新城区王某某反映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在信访事项已经三级终结的情况下,为实现其不合理诉求,仍以同一事由多次越级上访施压。2022年8月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来源:漳平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