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互助 让职工多一份“医”靠

民生   2024-11-06 11:31   河北  


职工医疗互助

政策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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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政策解读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篇“解惑锦囊”里

让职工多一份“医”靠

1.什么是“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由政府确定、有关部门配合、工会组织具体承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广大职工参与,多渠道募集资金,为因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参加活动职工及其家庭提供救助的互助性活动。

2.哪些人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全市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在岗在册职工。

3.互助金缴纳标准?

参加活动职工每人每期缴纳互助金60元。

4.互助金缴纳时间?

本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每期互助金缴纳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2月底。

5.“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救助期限?

救助申请受理期为两年,即每年1月1日零时起至次年12月31日24时止。连续参加活动的,自住院治疗之日起可随时申请救助;在本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向工会提交救助申请而未提交超过两年时限的,视同放弃申请,不予救助。

6.申报流程

①各县市区总工会对受助人的住院病例、住院票据、诊断证明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救助审批表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②申请救助人在“衡水市总工会”公众号上将相关材料进行上传。

7.“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救助对象有哪些?

①参加活动职工本人;

②参加活动职工未就业的配偶;

③参加活动职工未成年子女;

④参加活动职工的父母(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未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⑤参加活动职工本人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连续参加活动5期以上,之前本人及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未享受过救助的,且本人患十种重大疾病的,自本人退休之日起,救助期限自然顺延两年,其间可不再缴纳互助金。

8.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哪些情形不予救助?

①凡参加活动前患有某种疾病的视为带病参加,该病种不予救助。

②参加活动职工因非公发生摔伤等个人“意外”事故的不予救助。

③参加活动的女职工因妊娠、生产或流产而住院的不予救助。

9.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职工,因非工伤意外伤害(车祸、火灾)达到救助条件的,其救助标准是什么?

①因非工伤意外伤害致残或交通事故致残的,依据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正式评定意见(含《司法鉴定意见书》、《残疾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救助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

②由于火灾导致职工家庭财产(房体、设备)损失的,依据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财产损失鉴定意见》或《火灾导致财产损失清单》认定损失总额 20%的标准给付保障金,救助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

10.十种重大疾病包括什么?

①恶性肿瘤

②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③再生障碍性贫血

④急性心肌梗塞

⑤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

⑥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⑦颅内肿瘤手术(需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⑧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⑨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⑩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11.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救助标准是什么?

①活动期限内,经二级以上医院首诊患有十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的,个人负担金额超过2000元,救助比例为60%-80%,救助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

②患有十种重大疾病之外,个人负担金额达到5000元(含)以上的其它疾病,按照个人负担部分的30%给予救助,救助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

参加活动职工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在活动当期经二级以上医院首诊患十种重大疾病及其十种重大疾病以外的其它疾病并住院治疗的(仅限首次住院),按照单次个人负担费用的20%给予救助,救助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12.职工医疗互助“二次救助”对象是什么?

救助对象为参加2021-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职工本人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患病住院费用发生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并获首次救助的健在职工。

已享受市总工会救助3万元的职工不属本次救助对象。

13.因大病、非工伤意外伤害致困职工帮扶救助对象是哪些?

全市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因大病、非工伤意外伤害致困,经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救助后仍存在较大困难的职工。职工本人1年以内的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救助,工会帮扶和社会救助后,个人承担费用30万元(含)以上的。

14.因大病、非工伤意外伤害致困职工帮扶救助标准是什么?

职工当年的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救助,工会帮扶和社会救助后,个人承担费用30万(含)—40万元,按个人承担费用20%的标准给予救助;40万(含)以上的,按个人承担费用30%的标准予以救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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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水市总工会
编辑:刘赛
审核:李强
监制:张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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