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罚!!

民生   2024-08-22 18:37   云南  

8月20日,水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水富隧道口开展日常勤务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Q0**3的小型轿车灯光异常,于是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该车在车大灯上面粘贴了灯膜,改变了原车灯光色,已涉嫌非法改装车辆。
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可以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经民警调查后发现驾驶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员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构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处5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恢复原状


交通安全小知识

--非法改装篇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1)擅自拆除机动车消音器或者改装排气的;

(2)擅自改装发动机盖、尾翼,加装不符合要求的空气动力学套件(俗称大包围)的,包括前扰流(前唇)、侧扰流(侧裙)、后扰流(后包围);

(3)擅自改变车灯光色和规格、粘贴灯膜,加装灯具数量的;

(4)改变车辆轮胎轮毂规格的;

(5)改装车辆悬挂系统的;

(6)通过改装进气系统、点火系统、增压器、行车电脑等方法提高发动机参数的;

(7)其他擅自改装行为。

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员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构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处50元罚款。

3、机动车违反规定安装或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的,构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罚款100至150元,并责令拆除违规安装的装置。

4、机动车驾驶人除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外,同时具有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驾驶拼装机动车、无驾驶资格驾驶、伪造机动车牌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合并处罚。



非法改装的危害

1、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会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2、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存在火灾隐患,引发车辆自燃。

3、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5、曾因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辆不能享受6年免检政策。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辆不属于6年内免检范围,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END


图文:向   斌

编辑:孙   波

审核:非琨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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