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和充实馆藏,补充完善藏品结构,收藏更多具有地方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实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文物征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文物,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历史文物:历代石器、陶器、铜器、瓷器、漆器、金银器、服饰、文献资料、民间契约文书、书画、古籍、钱币等。
2.革命文物: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革命烈士、革命先辈有关的文献、手稿、书刊、传单、宣言、勋章、徽章、纪念章、证件、旗帜、印章、武器装备和书信等。
3.民俗文物:有关龙岩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工艺美术等方面的典型文物及资料。
4.华侨文物:有关龙岩华侨专题的文物及文献资料。
二、征集方式
以无偿捐赠、有偿征集两种方式为主。
(一)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接受社会团体、机构、个人的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的文物,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无偿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二)有偿征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拟收购的文物进行鉴定估价,并参照市场因素,经过鉴选,将为出售文物的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文物予以收购。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征集要求
(一)文物持有人需保证所提供文物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对提供的文物有完全处置权,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二)报送文物信息时,请注明报送者姓名、联系电话、住址等。
五、联系方式
1.请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填报表。
2.信息填报表可直接发送至邮箱或密封邮寄至龙岩博物馆,邮费须由提供者自付。
3.邮寄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街道和平路33号龙岩博物馆
邮编:364000
电子邮箱:fjlybwg@163.com
联系电话: 0597-2206365 俞女士
来源:龙岩博物馆
来源:龙岩博物馆
编辑:谢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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