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福州出台公积金新政!

政务   2024-10-15 18:31   福建  
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我们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10月15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来看看此次新政

具体有什么重大变化?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原政策规定

缴存人申请纯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自住住房或产权面积为144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


新政策调整为

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均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不再区分首、二套和产权面积,有效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新政还增加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有助于更多刚需家庭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通过较低成本购买保障性住房,实现安居梦想。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原政策规定

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


新政策出台后

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在满足测算条件和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有利于缴存人更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同时对于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


以上政策10月15日起实施


您点亮的每个 

对我们都很重要👇
点分享
点收藏
点在看
点点赞


源:福州晚报新媒体

编辑:陈仪

校审:林雯婷、郑敏敏





↓点击原文 可查看政策解读↓

醉美仓山
仓山区官方账号,权威发布仓山最新资讯、热点资讯。一键关注,拥抱仓山!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