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车主朋友们注意啦!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含三轮)
电动轻便摩托车(含三轮)
需要到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登记
领取临时“身份证”
没有备案的超标车
将无法上路行驶
领取临时“身份证”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交警部门就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将开展临时备案工作。
免费临时备案范围
● 对2024年9月30日前,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取得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二、三轮车办理临时备案,车辆所有人须提交身份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资料不齐全的,须签署车辆来源合法性承诺书),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资料、查验车辆,免费备案并发放安装四川省公安厅统一设计的临时备案标识。
● 对2020年以前,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超标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车辆,需重新办理临时备案。车辆所有人须提交身份证明原件、超标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资料、查验车辆,收回车辆原行驶证、号牌,免费备案并发放安装四川省公安厅统一设计的临时备案标识。
2020年以前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取得超标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号牌
● 对2022年,已在隆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临时备案的超标电动车(样式:),需重新办理临时备案。车辆所有人须提交身份证明原件、过渡备案牌,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资料、查验车辆,收回车辆过渡备案牌,免费备案并发放安装四川省公安厅统一设计的临时备案标识。
2022年已在隆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临时备案的超标电动车号牌
临时备案办理试点
临时备案将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三轮车提供一个过渡期,过渡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7年7月25日止。过渡期内已备案登记的车辆允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通行,未备案登记的,禁止上道路通行。2027年7月26日过渡期后,超标电动二、三轮车禁止上道路行驶,违规上道路通行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超出备案时间(2024年12月31日),超标车未经备案上路,将会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查扣。
为了方便车主进行备案,隆昌交警现在全市范围内共开通4个临时备案服务点,面向车主免费办理备案。
隆小妹在此呼吁
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
请积极配合临时备案工作
共同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丨隆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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