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启用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闯红灯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137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设备安装位置:海天线西罗尚丁字口、海天线产业大道路口、海天线定浚线路口、海天线高速连接线路口、建设路幸福街路口。
以上5处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于2025年1月28日正式启用,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