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善县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负责机关保洁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我县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失业登记,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保洁工作职责;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服从管理,有较强责任心,每天能按时按质完成委机关指定区域保洁工作。
(四)以下条件需满足任意一项: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五)脱贫户及三类对象优先聘用。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不良嗜好的;
3.已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满3年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按永善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试用期一个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永善县纪委监委509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彩色证件照1张。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所证明材料。
4.联系人员:余飞
5.联系方式:0870-4121771
(二)录用
1.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2人(含2人)以上的,由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2. 被录用人员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五、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县纪委监委机关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⒈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⒊工作不认真,达不到保洁要求和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