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困难丙肝患者救治费用减免政策
(一)减免对象
2023年1月1日以来,大理州户籍且在州内定点治疗机构完成规范疗程的下列困难丙肝患者。1、低收入人口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人口。2、重点帮扶人群
HIV/HCV合并感染、血液透析和肾透析、重型肝炎和其他重大疾病。以上两类人群不能重复补助。
(二)减免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丙肝患者,在享受医保政策和其他补助后,按以下标准减免,减免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自付金额,同一家庭内2人及以上患有HCV,其中1人可按低收入人群给予补助。以上减免费用实报实销。
(三)申报流程
(四)补助资金实施期限为有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相应进行调整。
大理州丙肝定点治疗机构目录
(一)血液传播
(1)输血及血制品:曾经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特别是多次输血,丙肝占输血后肝炎的80-90%,随着筛查方法的改善,此传播方式已得到明显控制。(2)静脉吸毒史者、器官移植、血液透析史等亦是高危人群。(3)经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也可传播HCV,如共用剃须刀、牙刷,到不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穿耳洞、纹身、针灸等是潜在的经血感染HCV的途径。(二)性传播
多性伴、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 、HIV感染者等是HCV感染的重要人群。(三)母婴传播
可分为宫内感染及分娩时传播,HCV-RNA阳性母亲传播给新生儿的几率约4%-7%。来源:大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