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限定”版假期
只有两个字“放假”
错了,是“守护”
有那么一小部分人
以为国庆放假
交警也放假了
不会查违法,可以“放任自我”了
蜀黍要说:你想多了
风里雨里节日里我们都在等着你
现将部分案例予以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酒醉驾曝光台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相信是每位驾驶人都知道的道理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
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日11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花秋镇(小地名:连接线路口)处
被处罚人:吴某某
违法车辆:贵CZR***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95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日22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容光镇云丰村(小点名;青杠坡)
被处罚人:周某某
违法车辆:贵CLW***号二轮摩托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30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日10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尧龙山镇尧龙山村梅子垭处(小点名:梅子垭)
被处罚人:张某某
违法车辆:贵CYY***号三轮摩托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27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4日20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狮溪镇狮溪村关石坎
被处罚人:陈某某
违法车辆:贵C4S***号普通摩托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34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桐梓公安交警提示:节假日家人团聚,聚餐聚会活动增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多发易发,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酒驾醉驾!
超员曝光台
国庆期间
私家车自驾游增多
个别驾驶员和乘客
安全意识不足、心存侥幸
超员现象时有发生
“多坐一两个,问题不大?”
不要以为超员超载是小事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日15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楚米镇楚蔬社区258加油站路口处
被处罚人:胡某
违法车辆:贵AU6***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超载1人)
处罚结果:记3分,罚款50元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日16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楚米镇楚蔬社区新桥
被处罚人:赵某某
违法车辆:贵CVL***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超载1人)
处罚结果:记3分,罚款50元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4日10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新站镇关仓村(小地名:大牛角)处
被处罚人:刘某某
违法车辆:贵C59***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超载2人)
处罚结果:记3分,罚款100元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4日10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新站镇关仓村(小地名:大牛角)处
被处罚人:陈某某
违法车辆:贵C59***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超载3人)
处罚结果:记3分,罚款150元
桐梓公安交警提示
超员超载危害大
“挤”进去的是隐患
“超”出来的是危险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超员超载
也不要乘坐超员超载车
对于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蜀黍的打击从不缺席
你们放假
蜀黍的“守护”不放假
侥幸心理还是收起来
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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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李 雷
审核:李泽梅
校正:王永旺
编辑:彭麟茜
素材来源:花秋所、容光所、尧龙山所、狮溪所、楚米所、新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