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国庆这些违法行为天天查,还是有人以身试法!曝光!

政务   2024-10-08 19:04   贵州  


交警“限定”版假期

只有两个字“放假”

错了,是“守护”

有那么一小部分人

以为国庆放假

交警也放假了

不会查违法,可以“放任自我”了

蜀黍要说:你想多了

风里雨里节日里我们都在等着你

现将部分案例予以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酒醉驾曝光台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相信是每位驾驶人都知道的道理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

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日11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花秋镇(小地名:连接线路口)处

被处罚人:吴某某

违法车辆:贵CZR***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95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日22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容光镇云丰村(小点名;青杠坡)

被处罚人:周某某

违法车辆:贵CLW***号二轮摩托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30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日10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尧龙山镇尧龙山村梅子垭处(小点名:梅子垭)

被处罚人:张某某

违法车辆:贵CYY***号三轮摩托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27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4日20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狮溪镇狮溪村关石坎

被处罚人:陈某某

违法车辆:贵C4S***号普通摩托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34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桐梓公安交警提示:节假日家人团聚,聚餐聚会活动增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多发易发,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酒驾醉驾!

超员曝光台

国庆期间

私家车自驾游增多

个别驾驶员和乘客

安全意识不足、心存侥幸

超员现象时有发生


“多坐一两个,问题不大?”

不要以为超员超载是小事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日15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楚米镇楚蔬社区258加油站路口处

被处罚人:胡某

违法车辆:贵AU6***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超载1人)

处罚结果:记3分,罚款50元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日16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楚米镇楚蔬社区新桥

被处罚人:赵某某

违法车辆:贵CVL***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超载1人)

处罚结果:记3分,罚款50元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4日10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新站镇关仓村(小地名:大牛角)处

被处罚人:刘某某

违法车辆:贵C59***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超载2人)

处罚结果:记3分,罚款100元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4日10时许

违法地点:桐梓县新站镇关仓村(小地名:大牛角)处

被处罚人:陈某某

违法车辆:贵C59***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超载3人)

处罚结果:记3分,罚款150元

桐梓公安交警提示

超员超载危害大

“挤”进去的是隐患

“超”出来的是危险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超员超载

也不要乘坐超员超载车


对于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蜀黍的打击从不缺席

你们放假

蜀黍的“守护”不放假

侥幸心理还是收起来

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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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李   雷

审核:李泽梅

校正:王永旺

编辑:彭麟茜

素材来源:花秋所、容光所、尧龙山所、狮溪所、楚米所、新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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