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违法地点:蜀山区长江西路与怀宁路交口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5日17时26分
违法地点:蜀山区长江西路与怀宁路交口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5日15时30分
违法地点:蜀山区长江西路与怀宁路交口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
交警提醒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在道路行驶中
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不逆行不闯红灯
文明行驶
1、走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2、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3、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电动自行车切勿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发生事故。
来源:合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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