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文摘   2024-12-30 13:14   河南  


央视新闻消息,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少年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因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二年,而另一名被告人马某某则依法不予刑事处罚,但将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据法院审理查明,这起悲剧的根源在于被告人张某某、李某与同班同学王某某之间的矛盾。张某某提议并多次与李某共谋杀害王某某,以平分其钱财。经过精心策划,张某某选定了一处废弃蔬菜大棚作为作案地点,并提前携带铁锹挖坑进行准备。

2024年3月10日下午,张某某将王某某骗出,与李某一同前往选定的作案地点。途中,因李某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充电,他们便搭载了被告人马某某的电动自行车一同前往。在得知张某某和李某的杀人计划后,马某某虽然并未直接参与预谋,但仍然跟随前往了作案现场。

在蔬菜大棚内,张某某首先持铁锹动手杀害了王某某,李某则帮助控制被害人。马某某在目睹杀人过程后离开了现场,但事后帮助毁灭了被害人的手机卡。张某某和李某共同将尸体掩埋后逃离现场,并平分了王某某微信账户中的钱财。

案发后,马某某首先向公安机关交代了案情并指引公安人员找到了埋尸现场。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两人在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但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因此依法予以严惩。其中,张某某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罪责最为突出;李某虽然积极参与预谋并实施杀人行为,但罪责相对较小。

对于被告人马某某,法院认为其在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未参与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因此依法不予刑事处罚。但考虑到其行为的严重性和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决定对其实施专门矫治教育。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再次提醒人们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只有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


来源:公安部新闻传媒

铸魂 育警 为民
传递政法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做有信念、有力量、有温度的政法新媒体!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