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乐彬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经查,周乐彬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跑官要官;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
周乐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乐彬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乐彬简历
周乐彬,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湖南省隆回县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教育学学士。
曾任湖南省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1981年07月至1984年08月,在隆回县横板桥镇中学任教;
1984年08月至1986年06月,在湖南教育学院政治系学习;
1986年06月至1993年03月,在隆回县一中任教,任教师团支部宣传委员(期间:1987年9月至1990年6月湖南教育学院高师函授本科毕业,获湖南师大教育学学士学位);
1993年03月至1996年09月,在邵阳师范学校任教,任邵阳师范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09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共湖南省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干部(副科级);
1996年12月至1999年04月,任中共湖南省邵阳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99年04月至2000年05月,任中共湖南省邵阳市委办公室老干科科长;
2000年05月至2002年06月,任中共湖南省邵阳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正科级);
2002年06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共湖南省邵阳市委办公室秘书一科主任科员;
2002年12月至2004年04月,任中共湖南省邵阳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4年04月至2006年06月,任中共湖南省绥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年06月至2009年09月,任中共湖南省邵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年09月至2013年04月,任中共湖南省洞口县委副书记;
2013年04月至2021年04月,任中共湖南省洞口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1年04月至2021年05月,任湖南省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提名人选;
2021年05月至2022年01月,任湖南省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9月退休。分享出去,让更多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