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司机参与贩卖女婴!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教育   2024-11-01 20:47   山东  

11月1日,宁陵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接到网民反映宁陵县人民医院相关人员涉嫌贩婴问题的举报后,宁陵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4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查处。下一步,将加快案件查办进度,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此前报道


11月1日报道,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人民医院120司机王某某,勾结医院产科原工作人员贩卖婴儿。抱养家庭承认10余年前通过司机牵线抱养婴儿,交易过程医院产科医生在场。记者从宁陵县人民医院了解到,王某某系外聘人员,经查,医院正式员工不存在参与介绍、贩卖婴儿的问题,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称,根据他掌握的情况,2011年至2022年间,共有5名女婴经王某某介绍被贩卖给他人,而且这些女婴都在当地的医疗机构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用于落户。


10月29日,记者联系到一名经王某某介绍、于2012年收养女婴的女子。据该收养人介绍称,遗弃女婴的人是一名未出嫁的女孩,当时自己给了对方一些钱作为补偿,但已记不清具体数额。领养后,她通过关系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在当地为女婴落了户。


另一名据称经王某某介绍、于2022年收养女婴的张又花(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女儿系自己剖宫产所生,非通过他人抱养。记者从宁陵县公安局确认,张又花的女儿与她并无血缘关系。

但记者从宁陵县中医院了解到,该院妇产科有张又花的住院、剖宫产、术后护理的完整记录,最终该院也据此信息为她发放了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

女儿并非亲生,为何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宁陵县中医院又为何出现张又花完整的住院记录?宁陵县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已针对相关人员涉嫌伪造病历、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问题介入调查。


宁陵县中医院出生证办理窗口外的公示栏写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定医学证明,是申报户籍的法律凭证。

针对120司机王某某涉嫌介绍、贩卖婴儿的问题,宁陵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警方已对王某某等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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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小机灵儿

责任编辑:林美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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