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所员】交管大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民生   2024-11-01 17:20   宁夏  
为认真落实全区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推进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近日,红寺堡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管大队结合实际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整治和动态巡逻相结合,重点纠正整治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穿行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违法载人、未登记上牌、改装改型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现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告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要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守法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与此同时,民警分批分组走进社区、街道、集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向群众详细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宣传“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常识,讲解安全骑车、出行常识,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正确佩戴头盔 

佩戴安全头盔是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必要保护措施,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 

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应下车推行以方便驾驶人更好地观察路况。


不能随意横穿马路 

不能随意横穿马路,要在斑马线上推车行很多电动自行车本来沿着道路的一边行驶,但看见道路上车辆减少后,会立即横穿马路,后面如果有车辆快速开来,往往会导致双方车辆都避闪不及。


靠右行驶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容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且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的保护性差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禁止抢占机动车道 

电动自行车禁止抢占机动车道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路线不熟或为了节省时间,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购买质量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选择证照齐全、售后有保障的商家购买车辆,注意索要有效票据并妥善保存。


严禁酒后驾驶 

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生命无价,酒后不驾,无论是开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不要忽视酒精对人体的影响。


拒绝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不仅影响驾驶人的操控能力乘坐人员更是缺乏安全保障


交通安全无小事
请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
戴好头盔
按道行驶,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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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交管大队

编辑丨王   辉

校对丨李家宁

 审核丨张鹏、李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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