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警民联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

文摘   2024-12-13 18:45   新疆  

“警察同志,我看见有一只'大鸟'掉落在房顶上了,麻烦来看一看是什么动物。”12月12日,巴楚县某个体商户在房顶发现一只受伤'大鸟',于是立即向巴楚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辅警迅速到达现场,在屋顶上发现了右翅受伤的“大鸟”。为了能够尽早救助并准确辨认这只鸟,民辅警将该鸟带回警务站进行简单包扎伤口、喂养工作,随后及时联系了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进行辨认。

经核实,该“大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因觅食过程中翅膀被卡在房顶护栏中,导致右翅膀受伤。目前,民警已将受伤的红隼进行救治,待救助完成,伤口愈合后,便会将其放归大自然。

巴楚公安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安全。群众在发现野生动物时,不可私自救助、盲目放生,应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联系。


来源丨政治工作办公室、新城派出所
作者丨袁天乐

编辑丨夏盼盼

审核丨丁持盼

签发丨范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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