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要求
中标后3个月以内完成。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在项目预算内报总价和各类单价。分项报价为项目结算依据,最终按照经核准的服务数量与中标单价结算费用。公告数量内的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预算价格,超出公告数量部分按分项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本次报价包含项目采购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资料费、工本费、风险、交通、会务、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外承担其它费用。
(四)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预付款,余款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2.乙方在付款前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六、报名文件内容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供应商应并按照报名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全部内容;供应商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所有评分细则里列明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3.报价函(见附件1);
4.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见附件2)。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用文件袋密封,并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5点前交予市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合肥市怀宁路1800号国土规划大厦903室)。材料提供人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报价函(格式)
附件2: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