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老板被罚!

民生   2024-11-08 00:00   山东  

在自己的个人微信朋友圈

发布内容可以不受约束吗?

当然不是!

个人的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近日,烟台某单位老板,因将前员工的相关信息发布在朋友圈里发泄不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今年10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凤凰台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小李(化名)报警称,因与原单位老板王某(化名)产生工作纠纷后发生争执,王某将小李的身份证照片等个人隐私信息发布在了朋友圈。

接警后,民警立即固定相关证据,展开分析调查。经查,今年9月下旬,王某因工作纠纷与前员工小李发生争执。为发泄不满,将小李的身份证照片、联系电话及家庭住址等信息两次在朋友圈公开发布。

调查取证后,针对王某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民警依法对王某作出了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微信朋友圈看似是展示自我生活的“圈内”平台,但其具有公开性和传播性,发布不当内容,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社交参与者在网络发表言论时,应当文明发表言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泄私愤,在朋友圈随意泄露、散布他人的隐私涉嫌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来源:大小新闻

编辑:于文媛  审核:刘凤  监制: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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