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河北董某某被拘留

文摘   2025-02-03 22:56   山西  
相对人名称:董**,主要违法事实: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事由: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董**行政拘留十五日。决定(通知)日期2025年01月07日。来源:河北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永年时光
您好,请点击最下方“关注”二字,以后就可以每天免费收到一次永年老乡都在找的精彩内容啦。记住,是完全免费的,请放心关注!!
 推荐账号,扫码关注
推荐账号二维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