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色字关注“富拉尔基宣传”,获取富拉尔基权威资讯
富拉尔基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富拉尔基区部分区域
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全区各经营业主、居民:
根据省、市关于空气质量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禁止流动售卖、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焚烧祭祀用品的要求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的“重点区域”指的是区青少年宫(区信访局)周边300米区域内(安全路以南、和平路以北、光明街以东、红岸大街以西合围的区域,五百广场、青少年活动广场均在此范围内)。
“重点区域”如图,红色方形区域内
二、本公告的限定时间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4日。
三、在限定时间内,全区范围内禁止各经营业主以节日庆典、开业(开工、开张、乔迁)庆典、竣工庆典、周年庆典、婚丧嫁娶等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重点区域内流动售卖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祭祀用品(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户在店内的售卖行为除外);禁止在重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焚烧祭祀用品。
四、如有违反本公告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进行查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