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动态调整筹资水平,不断优化筹资结构,2011年至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67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400元。目前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070元,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左右。
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合理调增,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支出的客观需要,主要用于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当前随着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人口老龄化加速等,医疗费用持续高速增长对医保制度运行影响很大。
据统计,近年来医药费用年增幅在8%左右。2021年与2011年相比,全国次均住院费用由6632元上涨到11003元,十年间涨幅约66%;全国次均门诊费用由180元上涨到329元,涨幅约83%;全国人均就诊次数由4.7次提高到6.0次,增幅约28%。
为了适应医疗服务的价格提升,医疗费用在上涨,医保的报销费用也在上涨。其次,保障待遇水平在不断提高。不论是报销比例的提高,还是报销范围不断扩大,都给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近年来,随着医保改革不断推进,每年增长的医保费全部都用于提高参保居民医保待遇,完完全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一是用于扩大保障范围。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能报销的药品只有300余种,治疗癌症、罕见病等的用药几乎不能报销,罹患大病的患者治疗手段非常有限。目前,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内包含药品已达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含74种肿瘤靶向药、80余种罕见病用药。特别是许多新药好药在国内上市后不久就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
以治疗白血病的药品“伊马替尼”为例,该药品刚在国内上市时患者服药的年自付费用近30万元,许多患者和家庭不得不“望药兴叹”,在沉重的经济负担和脆弱的生命之间艰难取舍;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该药品集采并经医保报销后,患者每年服药的自付费用降低至6000元左右,不断完善的医保制度让无数患者和家庭重燃生命希望。
二是用于提高报销比例。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在30%-40%左右,群众自付比例较高,就医负担重。目前,我国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0%左右,群众的就医负担明显减轻,而这必然带来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同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群众医疗需求的提升、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也需要加强医保基金筹集,以为群众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保障。
三是用于支持先进诊疗技术。20年来,在医保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比肩国际先进水平,一些领域领先世界。患者享受到的医学检查、诊疗手段朝着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大幅迈进,彩超、CT、核磁共振等高新设备迅速普及,无痛手术、微创手术等过去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诊疗技术日益普及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广大参保患者享受了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是用于提升异地就医便捷度。2003年,“新农合”的参合群众在本县(区)医院就诊才能方便报销,去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较多,且不能直接结算。目前,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可以在全国近1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为异地生活、旅游、工作的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此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从无到有,让群众不再为买药钱操心,帮助约1.8亿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减轻用药负担799亿元;“三重保障制度”仅2023年一年就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超1.8亿人次,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超18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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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黑龙江发布、国家医保局、中国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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