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商务部等5部门发布《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组织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这是国家首次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优惠叠加
加大以旧换新惠民支持力度
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
维护消费者权益
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等。
督促相关电商平台采取自动检索技术和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
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擅自改装原厂适配器、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后销售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畅通电动自行车产品缺陷线索反映渠道,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及时开展缺陷调查,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产者实施召回。
围绕擦亮“一张名片”、全力打造“两区”、建设“三大基地”,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川篇章。
(长按扫码)
(长按扫码)
推荐阅读↓↓
来源:新闻联播
总监制:付建荣 | 监制:余华生 | 责编:涂海琴
商务合作(微信同号):19880005651 15350183082
法律顾问/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万律师/13647902508
点亮“”“”,分享给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