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防范重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
2、各社会单位要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隐患点,开展摸底检查,建立问题排查台账,对账销号。
3、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向消防部门举报。
1、放假出行前,离家外出应做到“三清三关”,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关闭用电设施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再出门,以防复电发生意外。
2、假期出行,乘坐客车、火车、地铁等各类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得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做好个人防范,用车厢内灭火器进行先期处置,用安全锤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
3、驾车出行前,要检查电路、油路、胎压,配备车载灭火器并查看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
4、野外郊游、登山时,切勿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品,切勿乱扔烟头、使用明火,以免引起火灾。
5、车辆要按规定停放,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做到不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进入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民宿客栈、歌舞娱乐等休闲、购物、餐饮、住宿、娱乐场所,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7、举办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举办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人巡查,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
8、建筑施工工地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及时清除建筑工地、施工人员住宿场所等周边可燃物,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确保临时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9、医疗服务机构、宾馆饭店、商市场、客运车站等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管控的同时要采取各类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10、旅游景区及文物古建筑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巡查、检查,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严禁违章使用明火作业。
11、社区、村居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管理,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道,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2、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前科学制定方案,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放假期间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火灾做到第一时间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