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居民陈某停放在县城某超市门口的三轮车电瓶不翼而飞。接到报案后,解店派出所迅速响应,民警徐文、王鑫、薛乔岩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为尽快破案,民警们不畏严寒,积极走访周边群众,固定证据、仔细摸排线索。经连续多日的努力,于1月14日锁定了嫌疑人王某,并将其成功抓获。
经查,王某系王显乡人,有盗窃犯罪前科。12月23日王某驾驶摩托车窜至县城某超市门口,趁人不备,用手钳等作案工具将停放在超市门口陈某的三轮车电瓶盗走,并以低价销赃。所得赃款王某用于个人消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万荣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来源:万荣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