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辽宁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具体措施》等要求,经各地、各校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把关,最终确定87个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我校名列其中。
下一步,学校将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管理,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做好阶段性评估和过程性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同时,学校将加强与其他获批改革试点院校的交流学习,努力探索出更多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信息来源 | 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督导管理办公室)
通讯人员 | 尚可
责任编辑 | 丁振宁
文章校对 | 陈 杰
内容审核 | 徐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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