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为贯彻落实《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241号),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如下:
抽查事项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抽查依据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抽查对象
重点单位/一般单位
抽查主体
市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
抽查比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把专项整治对象作为抽查重点。
抽查次数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其他单位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抽查计划开展检查。
抽查方式
电脑随机抽查
抽查内容及要求
抽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抽查要求执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高 新 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对11月份抽查结果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来源:防火监督处
▌编辑:陈思羽
▌发布:苏州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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