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印发
《汕尾市乡村建设工匠参与农房风貌提升“1+N”系列文件的通知》
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育管理
因地制宜推进农房风貌提升
记者 黄奕锋 摄
《指引》明确了乡村建设工匠参与农房风貌提升按照以下原则:通用图集多一点,设计花费少一点;设备租赁多一点,重复采购少一点;集中采购多一点,材料成本少一点:就地取材多一点,运输成本少一点;以工代赈多一点, 用工成本少一点;环节优化多一点,税费杂费少一点;群众参与多一点,拖等靠要少一点。
在人才支撑方面,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按照《汕尾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考试合格者发放《广东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证》。同时,加强农民参与乡村工匠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参与农房风貌提升的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工匠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培养一批乡村工匠、“土专家”等本地人才,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乡村工匠培训、交流,带动更多人员参与,提高乡村工匠的职业认可度、影响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在资金筹措方面,按照“政府补贴一点、集体投入一点、村民出资一点、乡贤捐赠一点”的资金筹措方式,多渠道筹集农房风貌提升所需资金。同时,以奖补方式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乡村建设工匠参与到农房风貌提升建设中,加快完成全市存量农房外立面喷涂提升项目,促进我市农房风貌提升,助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方面,要求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 部”作用、乡镇党委“龙头”作用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高组织动员农民能力,保障农民参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