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今天这事千万别做!

民生   2025-01-28 21:30   山东  

今天是除夕

作为春节的序曲

大家正式开启“过年模式”

在欢度佳节的同时

有件事可千万不能忘!

那就是禁燃!禁放!


违规燃放逞一时之快

受到行政处罚事小

威胁到人身安全可是大事

近日,有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 ↓ ↓




案例一


1月22日20时许

巡逻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在海曲路某饭店门口

有人正在燃放烟花爆竹

巡逻民警立即上前责令其停止燃放

并将其带回泰安路派出所调查


燃放者秦某系该饭店老板

在当晚营业期间

明知该区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

仍然违规燃放“加特林”


1月23日

秦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二


1月22日20时30分
巡逻民警在巡逻中发现
在菏泽路某小区路边有人
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迅速上前责令停止燃放
并将燃放者张某口头传唤至泰安路派出所


张某对其在禁放区域内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1月23日
张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处罚

特别要警惕

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行为
↓↓↓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无依法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零售经营者,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储存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

01

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02

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03

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烟花爆竹从生产、经营、储存

运输、燃放到废弃销毁

全过程均具有高危属性

如何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以下安全提示请查收

↓↓↓

少一点烦躁,多一点安宁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

少一点危险,多一点安全

烟花虽美,小心有“炸”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从自身做起

文明绿色安全过节



来源:应急管理部 东港公安
编辑:赵一凡
初审张继宇  复审张琦  终审: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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