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切实做好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工作,根据《晋中市财政局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晋中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财社[2023]16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补贴对象:(申领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介休市户籍或在介休市缴纳社会保险;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项目类型
(1)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我市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就业创业证》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且登记灵活就业);
(3)自主创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且登记自主创业)。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
本次社会保险补贴均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1、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2、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注: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材料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2024年9月20日(周六、日休息)
四、所需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请携带以下手续到市民之家三层332就业援助股申请办理。
(一)就业困难人员:
1、灵活就业和个体经营申报就业审批表2份,社区,办事处盖章并签署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4年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税务征收收据;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份;
5、建设银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没有建设银行社会保障卡的,将身份证和建设银行储蓄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一寸红底照片2张;
7、《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2、3、6、7、9页);
8、从事个体经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高校毕业生:
1、灵活就业和个体经营申报就业审批表2份,社区,办事处盖章并签署意见;
2、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024年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税务征收收据;
4、建设银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没有建设银行社会保障卡的,将身份证和建设银行储蓄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一寸红底照片2张;
6、《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2、3、6、7、9页);
7、自主创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来源:介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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