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织召开《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省直单位汇报会。
12月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织召开《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省直单位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出席。
会上,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自领域的条例实施情况,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就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旭晟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物业管理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物业管理具有“扎根基层、贴近业主、覆盖广泛”等特点,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也是重要的民生“大事”。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物业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就是从讲政治的高度,依法推动解决让人民群众烦心闹心的物业管理难题,实现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要聚焦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强化执法检查成果运用,促进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以法治之力助推我省物业管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压实法定职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要强化依法监督,构建物业常态化监管格局,推进住建、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职能部门执法管理进小区,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下沉,形成街道为主、部门参与、社区配合的物业常态化监管格局。要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物业服务管理、业委会组建运行、小区业主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相关单位等各方主体的作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要优化法治供给,住建部门要牵头对现行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加快形成全省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体系,省人大常委会要针对物业管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启动《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以制度性成果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祁圣芳主持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罗国宇、检查组成员、省人大社会委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