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控的
通告
2024年11月23日,2024广安马拉松赛将在广安市城区举行,为确保赛事期间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广安市城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段
(一)管控区域:2024广安马拉松赛路线(已公开发布)及其周边1千米范围内空域。
(二)管控时段:2024年11月23日5时至15时。
二、管控对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除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且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外,禁止其他任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施放。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公安机关将采取迫降、击落等处置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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