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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覃继英,今年58岁,重庆市大足区人。2006年,她从上海回乡投资,相继接手了两个2、300万元左右的猪场,养猪事业红红火火,甚至曾被授予重庆市第三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不过,后来的一纸高速公路规划,显示覃继英的猪场部分位于该工程红线范围内,就在2019年10月的一个清晨,遭到了强制拆除。从此,猪场荒芜至今,她也走上了维权之路……
覃继英的荣誉证书
10年猪场一夜被毁,如今杂草丛生
高架桥右边是被荒废的养猪场
养猪场大门紧闭
站在旁边一处高架桥下,覃继英睹物哽咽,诉说着先前的种种憧憬。
法院判相关部门强拆行为违法
覃继英告诉记者,她事后辗转获悉,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指挥部系由綦江区政府成立的,其主要成员单位有区交委、区国土房管局、区林业局以及当地赶水镇、隆盛镇、安稳镇等,“我有铁的证据表明当初强拆我养猪场的组织者系当地綦江区政府,参与者有铁发公司及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
2019年11月,她以公司名义将綦江区政府告上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并提交了相关文件和照片、视频等证据。
她说,强拆当天被告在没有出具任何手续、文书情况下,对其公司进行强制拆除,“被告的强拆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养殖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020年4月和9月,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分两次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庭审时,綦江区政府辩称,原告养殖场已经被綦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违法建筑,经立案、询问、调查和现场勘测,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并依法送达。其后,被告未对原告圈舍、管理房和附属设施等建(构)筑物实施过拆除行为,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然而,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是,2020年4月22日,綦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作出《撤销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撒销了当初作出的那份限拆决定。
该法院审理后认为,从相关文件可以看出,被告为了保障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綦江段的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綦江区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指挥部,并确定了指挥长、副指挥长及相应的主要成员单位,该案中原告被拆除的养殖场建(构)筑物部分位于红线范围内,被告有强制拆迁的动因和利益,而原告举示强拆过程中的照片、录音、视频能够证明,强拆现场有被告组建的綦江区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被告虽然提出强拆行为系施工单位所为,但并无有效证据证明,故该院推定案涉强拆行政行为系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指挥部所为,其法律后果应由设立该指挥部的被告承担,该案的适格被告应为綦江区政府。”
该法院还称,被告在无相应事实依据及履行相应法定程序情况下,对原告养殖场中位于红线范围内部分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该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于法无据,程序违法。
2020年9月2日,该法院宣判称,确认被告对原告位于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红线范围内部分养殖场建(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自称损失逾9000万,一审获赔300余万后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