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福州发布今年第1号禁火令

时事   2025-01-10 12:36   福建  

今天

记者从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获悉

福州发布2025年第1号禁火令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市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5〕1号)要求,特下达2025年第1号禁火令,从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8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县(市)区立即以政府明令的形式贯彻执行,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大地面巡护密度,组织公安、执法等部门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类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应急和林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值班调度,严禁脱岗漏岗,应急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1月11日至1月18日每日下午5点前向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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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森林火灾面临什么处罚?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失火罪的,根据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是森林防火“十不准”?


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不准乘车时向外丢烟头;

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记者 郑瑞洋 通讯员 李楠

新媒体编辑 兰超

监制 管慧 林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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