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精神,按照法定评审程序,经申报条件审核、专家小组评审、专家委员会审议等工作,并报请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第1次党组会议集体决策通过,共有101名代表性传承人入选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公布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意见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夺底路2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努木
联系电话:0891-6159819
电子邮箱:xzfeiyichu@163.com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2月7日
拟命名公布第五批自治区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