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八五”普法,扎实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教育活动,3月21日,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协同区司法局、日乌曲林寺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讲活动。日乌曲林寺管会、雍布拉康管委会干部及寺庙僧人参加宣讲活动。
宣讲员次仁罗布通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举案说法形式,向寺管会干部及寺庙僧尼广泛宣讲《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关于网络通信活动“二十禁”》以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政策要点。教育引导广大僧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白惠从何来、惠在何处,正确认识和处理“爱国与爱教、公民与信徒、国法与教规”关系,弘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优良传统,自觉承担维护寺庙和谐稳定的责任。
宗教界代表人士宣讲员普布多吉通过“身边人”讲好“身边事”方式深入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增强法治意识,树牢国法大于教规的观念。树牢国法至上理念,自觉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做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宣讲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受益匪浅,下一步将以“三个意识”教育为引领,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观念,坚决做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用实际行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争做新时代“四好”僧人。
此次活动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物品150份,悬挂宣传横幅3条,受教育僧人达67人。
据悉,此次为期3天的巡回宣讲活动,宣讲组将深入乃东区所有寺庙(拉康),做到全覆盖,教育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牢固树立“三个意识”。
乃东统战
编辑:米玛更宗
初审:米玛更宗
终审:杨 月
撰稿:妮 妮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