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7日17时40分许,在禹州市古城镇龙屯村附近巡逻执勤的民警发现一名小女孩独自站在道路一侧哭泣,身边没有家长陪同,像是迷路了。
民警见状立即来到小女孩身边询问情况,了解到小女孩确实是迷路了。民警将小女孩带回中队办公室,并买来饮料安抚小女孩情绪,在民警的安抚下,小女孩情绪逐渐平稳,经询问得知,小女孩姓王,今年4岁,由于小女孩年幼,记不清楚父母姓名及家庭住址,只记得自己在朱阁镇小敏幼儿园上学。
民警迅速与幼儿园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联系上了小女孩的家长。一会儿,小女孩的亲属便赶到了中队办公室,经确认亲属信息后,将小女孩交到其亲属手里,同时叮嘱小女孩亲属“孩子还小,要注意安全教育,尽量不要让她一个人出门”。
禹州公安提醒:
家长要做好对孩子的看管,切勿因忙碌或粗心而忽视孩子的安全问题;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防范教育,告诫孩子不可在没有家长的陪伴下独自外出玩耍,如果外出时与家人走散或迷路,要及时向警方寻求帮助;要让孩子熟记父母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以便警方第一时间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