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实习生 1名
岗位要求:
1. 学历: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大专在读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及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2. 专业:学前教育及教育类相关专业;
3. 年龄:25周岁及以下;
4. 持有健康证;
5.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6. 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注: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下午6点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hxjyhyyey@lg.gov.cn;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13823373494蒋老师(8:30-12:30,14:30-17:30)。
四、招聘流程
01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以word格式提交);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以excel格式提交);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验证证明;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证件类资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报名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附件5:2024年广东省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
02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03 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
04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方式及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2)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5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6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07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五、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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