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男子驾照吊销后,还醉驾肇事......

民生   2024-11-03 07:30   江苏  


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期间

又十分想开车

咋办

蜀黍告诉你!

然而有人却依然铤而走险

开车上路

对于这种行为

蜀黍绝不放过


“失驾”再驾



“失驾”再驾


10月21日,泰州高速五大队依托泰州北收费站进行安全驾驶整治行动。15时04分,民警在对一辆车牌为豫VGN***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本人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时,驾驶人神情慌张并称驾驶证没有带在身上。经核查,驾驶人为周某,其驾驶证已被注销。

民警依法对周某作出处罚。


“失驾”再驾

10月18日16时19分,高速一大队民警在靖江南收费站对苏MF1***小型汽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毛某无法提供驾驶证。经进一步核查得知,驾驶人毛某的驾驶证由于醉驾处于吊销状态。

民警依法对毛某作出处罚。

“失驾”仍再驾,危险

“失驾”+酒驾

危上加危


“失驾”+酒驾


兜里没证+胃里有酒

10月18日21时02分,杨某酒后驾驶苏ME5***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行驶至靖江市新桥镇富江新苑五区32幢西侧路段时,与正常停放在路边的苏M0P***奔驰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民警至现场后发现杨某浑身散发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经进一步核查,杨某的驾驶证已于2021年10月7日被吊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延伸阅读


什么是失驾?

所谓“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满 12 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然而,部分“失驾”人员却心存侥幸,违法驾车上路,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醒

“失驾”人员驾驶车辆是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将视为无证驾驶并拒绝理赔

请广大驾驶人

及时关注驾驶证状态

安全、守法出行


来源: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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