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纪律教育机制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文摘   2025-01-09 19:20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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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会同志表示,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取得更大成效。

 “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承担重要责任,必须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魏山忠说,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发挥监督专责优势,用好违纪案例“反面教材”,综合运用讲授专题党课、开展廉政谈话、拍摄警示片、编印忏悔录、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在综合监督单位不断走深走实。

 中央纪委委员,上海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仰哲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情况的日常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纪律教育。同时,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对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以案释纪,持续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

 纪律是戒尺,“四种形态”是刻度。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实现“惩治极少数”和“管住大多数”协同并进,维护党内良好政治生态。

 “只有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才能形成震慑,使党员、干部对纪律心存敬畏,不敢越雷池半步。”魏山忠说,一方面,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另一方面,要正确运用政策策略,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落实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最大限度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

 中央纪委委员,陕西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兴宁表示,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破窗效应”。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制定配套措施,注重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抓早抓小,强化个案把关和类案指导,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层层筑牢监督防线。

 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要坚持精准定性量纪执法,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做到廉而有为、勤勉敬业,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党的纪律划出‘红线’,标出‘禁区’,为党员、干部更好履职尽责指明方向、创造环境。”中央纪委委员,湖北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侯淅珉说,将深化运用党纪学习教育成功经验,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统筹抓好纪律教育、纪律完善、纪律执行,落实落细“三个区分开来”,推动精准规范追责问责,持续开展诬告行为治理、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李莹表示,将坚持实事求是,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正确运用政策策略,统筹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思想态度等具体情形,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予以澄清,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高度统一,充分调动保护干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县纪委办公室(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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