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张家港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
返还被骗资金的公告
具体如下
↓↓
关于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
曹乐、黄文君、杨梦珠等人
返还被骗资金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曹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582****004267508,归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曹乐按比例返还6800.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4日
关于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
陈轶返还被骗资金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陈轶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100963675,归属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陈轶按比例返还人民币16595.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