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在公共道路駕駛時聽到救護車🚑、消防車🚒或緊急執行公務的車輛🚨發出警報聲📢,大部分駕駛者都知道要禮讓有關車輛通行。但是,怎樣禮讓才是正確,不會阻礙他們快速通過呢?今天會為大家介紹《道路交通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執行警務、緊急救援任務(例如救護車或消防車)或緊急公益任務、且以適當信號顯示其行進的車輛屬“優先通行車輛”,當其他車輛駕駛者遇到“優先通行車輛”時,應按照以下方法行車:
一、應該讓路,有需要時更須停車,以便“優先通行車輛”通行;
二、當遇上交通擠塞時,應讓出馬路的右側給“優先通行車輛”通過;
三、如有專用車道,應方便“優先通行車輛”駛入該車道。
此外,即使是私人車輛,只要其用於運載嚴重傷病者,且以適當信號尤其是以危險警示閃光信號顯示正在緊急行進,則其他駕駛者也須遵守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