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裴先生给栏目组打来求助电话,他在9月10日以58万的价格通过四方源房产中介将自己位于龙凤区东城领秀小区的房屋出售,当时买方要求裴先生配合贷款,在合同上约定11月10日前将剩余尾款支付给裴先生,当时出于对房产中介的信任,在没有了解具体细节的情况下,9月13日他配合乙方将房屋过户,但直到过了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也没有人联系裴先生配合贷款,直到今天,裴先生也没有收到剩余尾款。
11月11日裴先生找到了四房源房产中介,接待他的李经理表示买方因为资质不够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所以买方想要延期支付尾款,但具体细节并没有沟通。裴先生表示他现在的诉求就是尽快支付他的尾款。
今天,记者陪同裴先生来到了四方源房产中介,李经理表示已经跟买方沟通过,买方想要拟定一个补充协议,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分别在11月24日、12月02日、12月15日分三次支付尾款,但裴先生对这种方式并不认同,随后李经理通过电话联系上了买方张先生,裴先生表示想和张先生见面协商此事,但张先生没有同意。
直播过程中黑龙江庆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邱野在看过购房合同后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在购房合同中有补充协议约定,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尾款,丙方四房源房产中介负责垫付尾款,根据这条约定,既然四房源房产有义务负责垫付房款,不如甲方和丙方双方协商一下付款事宜。看四房源房产中介能以什么方式什么时间支付房款,并看裴先生认不认同。
随后四房源房产中介李经理和裴先生进行了单独沟通,裴先生主张17日之前乙方或丙方付清尾款,四房源房产中介表示需要同买方和四房源负责人沟通一下,明天上午给出答复,具体后续结果,绝对现场也将持续关注。
记者:宋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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