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69名电动车主被曝光!

民生   2024-11-22 17:52   河北  

你身边还有

在公共门厅、楼道、楼梯间、出口
停放电动车
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吗?
这种行为不单给楼道出入造成不便
更加威胁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唐山人注意
电动车严禁进梯入户!
但还是有人明知故犯

唐山69个电动车主人被曝光

近日

全市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对唐山多地小区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充电等行为予以曝光
请相关小区和个人立即整改

↓↓↓

2024年10月份

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9起

唐山全市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5起


近期
多地都曾发生

电动车火灾事件

01

11月4日,河南信阳平桥区华豫西二胡同一辆共享电动车着火,消防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发现电动车正在猛烈燃烧并伴有浓烟,消防救援人员立刻使用灭火器将火扑灭,事后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可能为车内锂电池自燃导致


02

11月1日凌晨,福建省莆田市一民房起火,有两人被困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起火点位于一层的房间,房间内停放两辆电动自行车,同时,一层其他区域还停留多辆电动自行车,部分还处在充电状态消防救援人员立即拔掉所有的充电插头,并迅速上楼搜救被困人员,其中一名女子在楼道被浓烟呛晕,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将其抱出楼道并送医治疗,另一名男子并无大碍,自行逃生至安全地带。

经过紧张处置,现场明火被扑灭,经调查,火灾原因系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


03

2024年9月14日2时2分,辽宁沈阳,大东区白塔路61-1号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火灾造成4人不幸遇难,3人受伤。据初步了解,火灾由电动自行车在楼下充电着火引发

  唐山人注意!  

唐山全市楼梯间

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

禁止为其充电

  通知已下发

唐山执行新修订的

《河北省消防条例》

9月25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

01

严禁电动自行车
入户、停放、充电

《条例》对易发火灾的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作出了规定。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公共交通、电气防火、用电安全、燃气安全等进行了明确规范,特别是对近年来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进行了专门规定

明确要求公共建筑、住宅区电梯应当采取逐步加装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智能阻止系统等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

禁止携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电动车停放、充电

应该引起各居民和物业的重视!

近几年关于电动车自燃

引发的火灾问题数不胜数!

一些事故

甚至酿成了人员死伤的严重后果


 重要提醒 

“如发现有人推电动自行车或拎电池上电梯,请第一时间劝阻。”消防部门提醒市民,最好在白天户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要有人看管。

千万别在走廊、楼梯间、室内或者仓库等地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02

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定期开展培训
《条例》要求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馆等个体工商户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03

公共聚集场所可以

以告知承诺的方式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条例》规定了公共聚集场所可以以告知承诺的方式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并明确了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名称、场所使用性质等应当重新申请安全检查的规定
同时,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保护场所、租赁和共用建筑等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规定,同时强调了明火作业的程序和要求。
04
智慧消防纳入城市建设总体布局
《条例》围绕建设领域的消防安全事项,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审验的有关程序;规范了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等要求。此外,《条例》专门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专门规定了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布局。《条例》还规定了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等职责。

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八个严禁》
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严禁在住宅、宿舍、办公楼等室内场所存放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或为其充电。
严禁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设施、器材。
严禁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公共交通工具。
严禁在未与门厅、电梯厅、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的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非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或为其充电。
为了我们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飞线充电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楼道千万避免堆积杂物

楼道杂物

堆的是私心

危害的是生命

楼道堆杂物

可能触犯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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