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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现敦促在南康区法院尚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未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主动到南康区法院履行义务。现公布2024年第三十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请社会公众与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交往时
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
被执行人:李坊胜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21221976****4637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星光村贯孜龙*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74.62719万元
执行案号:(2024)赣0703执2237号
被执行人:许才富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07821990****5677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麻双乡鹅坊村桥角组*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41.307422万元
执行案号:(2024)赣0703执2240号
被执行人:邝文贵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21221973****5435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过洋背组*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1.2518万元
执行案号:(2024)赣0703执2238号
被执行人:肖勇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07821985****001X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宝林路*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1.48455万元
执行案号:(2024)赣0703执2243号
来源南康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