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发放标准是多少?
如何申请?
一、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
三、补贴标准是多少?
目前抚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100元。
四、政策衔接
(一)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
(三)符合享受离休老干部护理费,又符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择高享受。
(四)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遵循自愿原则,如需申请办理护理补贴的,由机构代为办理申请事宜,护理补贴发放至机构账户,机构统筹补贴资金专款用于机构内补贴对象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儿童福利机构和所属民政部门要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五)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六)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择高原则进行政策衔接,不重复享受。
五、申办流程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残疾人可持身份证、残疾证、户口本、低保证明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残疾人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