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向农民工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3.5万元!
民生
2024-11-16 15:06
山西
一、案情简介
2024年5月21日,曲沃县乐昌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免费法律咨询值班律师接待了三名来访农民工。经了解,该三名农民工均来自外省,在曲沃县某建筑工地从事外墙保温工作。工作期间,一名工人不慎受伤导致右手拇指末节骨骼断离。受伤后,包工头仅垫付了医疗费,对于赔偿事宜一再回避,来访者与雇主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免费法律咨询值班律师查看完来访者病例、医疗费用清单后,详细询问其务工细节,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了争议焦点。前期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主要原因为来访者混淆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想按照工伤十级标准获得赔偿,而雇主认为来访者右手拇指末节断离并不影响以后的工作、生活,不可能构成伤残等级。加之,工程已经竣工验收,三名农民工已经拿到了工资,准备前往下一处工地,担心走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会耽误时间,想通过调解了结此事。值班人员与包工头取得联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免费法律咨询值班律师向双方详细讲明了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确定双方之间属于雇佣关系,并综合考虑农民工的伤情、各自过错等因素,计算出了损害赔偿数额。经过三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雇主向农民工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3.5万元。